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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南安城区交警执勤时间提前,早上这个点就上班

海丝商报 2022-04-29


9日下午4时30分,

在南大路中骏红绿灯路口,

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设卡时,

市民张先生骑着一辆摩托车经过,

被执勤的民警拦下。

张先生还一脸懵,

自己有驾驶证,

摩托车有行驶证有年检,

怎么会被拦下?



  原来,他开车时将安全头盔挂在车上,并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指出问题后,张先生苦笑不已。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跑业务的,平时都要骑着摩托车到周边几个乡镇,可以说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路上,自己也很注意安全问题,都会戴好安全头盔。


  “这次是我大意了。”张先生表示,他刚从公司出来,才骑几百米远,没想到就被拦下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张先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六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罚100元记2分。”现场,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对张先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告知他“15日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


  对此,张先生表示认罚,称自己不应该有侥幸心理。

  就在民警处理过程中,一位老大爷骑着电动车载着孙女经过卡点,老人也是把安全头盔挂在车上并未佩戴。



  跟张先生一样,也存在侥幸心理。老人告诉记者,他家就在附近,骑电动车出门就骑几百米,取个东西就回家,所以就没戴头盔。


  交通安全不能心存侥幸,佩戴安全头盔应该成为每一个驾驶人、乘坐人员的习惯动作。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告诉记者,骑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和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头部受伤,其中四分之三以上的致命伤发生在头部。此外,电动车、摩托车超员超载、加装雨伞等行为也影响着每一个驾驶人和乘坐人员的安全。


  为了整治这些交通乱象,维护城市文明,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每天有6组警力上路,分区域进行执勤,纠正电动车、摩托车、涉牌涉证、超员超载、未佩戴头盔以及加装雨伞等违法行为。



  6月1日至8月9日,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查处无号牌电动车1536起,无证驾驶机动车1439起,未戴安全头盔2113起,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超载60起,加装雨伞12起。


记者还从南安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到,即日起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机动中队将开启“加时执勤”模式,早高峰执勤时间由原本7时提早到6时,延长执行时间加大执勤力度,整治各类交通乱象,守护城市文明。


THE END

记者:陈江涛

编辑:商妹儿 审核:田中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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